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日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办法》)。
《住培管理办法》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称“专硕研究生衔接住培人员”);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相关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其进行临床工作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住培管理办法》规定,培训基地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应具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数量充足,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带教师资队伍。
《住培管理办法》提出,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培训基地应为社会人和定向医学生(本科)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提供免费住宿或住宿补贴。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