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仲裁”的近五年 帮助23万劳动者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017-11-27 18:27:33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尽最大可能将劳动争议解决于基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时至今日,已经是调解仲裁法颁布的第十个年头。

今(27)日,省人社厅召开了“纪念调解仲裁法颁布十周年暨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相关领导出席并讲话,就十年来调解仲裁工作成效及亮点做了总结。

据介绍,从队伍建设方面来看,全省应建仲裁院205个,已建205个,省、市、县三级建院率达100%。仲裁院实体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已有63个仲裁院获得“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称号。从调解组织网络方面来看,从全省共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4.2万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了92%,多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从调解员队伍规模来看,全省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员9.56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15万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3%、具有法学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业背景的占19%。

五年来,全省各级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84万件,涉及劳动者23.14万人,涉案金额60.75亿元(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9.47万件,涉及农民工12.13万人),仲裁结案率每年均保持在97%以上;各类调解组织调处争议案件13.69万件,涉及劳动者22.93万人,涉案金额30.13亿元,调解结案率每年均保持在90%以上。

同时,记者在现场还收到了为纪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十周年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恢复三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而制作的“2017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十大典型案例”册。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事业单位人员辞聘、劳动合同解除、工伤待遇、女职工权益保护、职业病等常见类型。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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