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春语”声声,传递民意;“春愿”殷殷,共绘蓝图。在这充满希望的季节里,2025年全国两会如约而至。代表委员们怀揣着人民的期盼,带来了基层的声音。乡村振兴的蓝图,科技强国的梦想,教育公平的期盼,医疗保障的完善……即日起,川网传媒•四川发布推出《春语春愿》全国两会特别报道,聆听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最真实、最鲜活的基层声音,看代表委员如何让群众心声在两会的舞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代表名片: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民营经济”话题成为2025年全国两会的一大焦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包括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统筹建立相关机制并开展专项活动,从建立分级分类信用惩戒、修复、监管机制等方面入手,平衡各方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下行压力和风险不断累积,国内商事主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大量商事案件涌入法院,部分民营企业因转型升级时期的暂时性经营困难或与国有企业、其他经营主体之间的“三角债”“连环债”问题,成为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
如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特别是如何对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案件进行分级分类信用惩戒和修复,杜绝形式“依法”、实质机械执行甚至乱执行现象,仍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指导。
“应改变传统‘一刀切’的失信惩戒做法,对不同程度、不同情形的失信行为,结合经营主体的不同情况,分级分类采取不同的失信惩戒措施。”王树江以四川为例强调,目前全省还有大量涉企业案件没有实际执行结案,这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涉及“三角债”“连还债”,有4000多家企业既是A案的申请人、又是B案的被执行人。全省有大量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大量企业家(股东、高管)被限制高消费,“传统‘一刀切的’失信惩戒做法需要改变。”
为此,王树江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统筹建立全国适用的信用惩戒、修复、监督机制,“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必须让民营企业感受到被公平对待,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建立完善的分级分类惩戒机制方面,对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级分类采取不同的失信惩戒措施,改变传统“一刀切”的失信惩戒做法,让惩戒措施更为精准有效。对于“诚实而不幸”的一般失信行为,存在“三角债”“连还债”的善意失信行为,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账款的被执行人,如果积极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应以形式审查为主,主要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达成合意,被执行人是否具有主动履行意愿、履行计划或提供相应担保。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可允许被执行人仅以信用承诺方式给予一定暂缓适用信用惩戒的宽限期。对严重失信的则依法采取惩戒措施,直至追究拒执犯罪的刑事责任。
在建立统一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方面,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尚未建立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统一机制,各地省级、市州层面出台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也只是地方探索,尚不具备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条件。王树江建议,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失信”与“失能”精准识别机制。
在建立务实的内外结合监管机制方面,加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管,建立对分级分类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的审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加强申请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督,若发现失信被执行人有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或其他不诚信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举报,人民法院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立即予以惩戒。同时,加强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的监督,确保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的透明性、合理性、合法性。
四川新传媒集团两会报道组 • 四川发布记者 许明智 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