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创新药入院 四川多部门印发通知

2025-03-28 11:1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3月27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的通知》,提到要畅通创新药入院流程、激励创新药合理使用、强化创新药推广应用和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四大方面九条支持性措施。

畅通创新药入院流程方面,《通知》提到,建立创新药入院绿色通道。医疗机构根据医院特色、临床需要及患者个性化需求,在获悉创新药挂网信息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按照“按需配备、应配尽配”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品种在2个月内完成创新药采购入院,确保有明确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快速进入临床应用。医疗机构不得以未进入医保目录、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次均费用、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入院。

在激励创新药合理使用方面,各地建立创新药进院台账,掌握辖区内医疗机构配备使用情况。优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指标,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保支付改革等为由限制创新药临床应用。省卫生健康委将创新药临床应用情况与公立医院绩效监测挂钩。

此外,在强化创新药推广应用方面,鼓励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优化保障,将更多符合规定的创新药纳入赔付范围。在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方面,省级相关部门建立创新药研发企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对在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品种、重点管线实行跟踪服务,搭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交流平台。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许明智 王梓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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