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文物安全!即日起全省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2025-05-12 17:11: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今日,四川省文物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2025行动实施方案》,即日起开展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整治2025行动,并明确6项重点任务以及4个阶段工作安排。

重点任务:

(一)压实安全责任。各级文物、民宗和消防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定期安排部署文物安全工作并作为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要督促文博单位定期开展文物安全评估,摸清文物安全状况;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检查人员要长期跟踪被检查单位隐患整改,确保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各文物博物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文物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格明火管理。加强文物场所生产生活用火管控。文物博物馆单位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用于居民居住的文物建筑,应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必须做到专人看管,人离火灭。属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内严禁使用明火,鼓励使用冷光源电子产品替代长明灯、蜡 烛灯,保护范围内其他场所确需使用明火的,必须在规定区域内由专人看管。

(三)严控用电管理。落实安全用电制度,规范用电管理。木质结构文物建筑电气线路应全部进行穿管改造;及时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清理私拉乱接和报废电气线路;严禁违规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电气设备; 文物建筑“亮化工程”不得在文物本体直接敷设灯具,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文物建筑内和附属建筑用房内停放或充电。

(四)严肃工地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馆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开展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施工工地现场用电、动火审批和监管,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及时清理现场易燃可燃物。对工地危险区域和部位,妥善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五)聚焦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四川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等要求,对本区域不可移动文物、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考古发掘工地、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危险源,应急演练和消防培训等。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方式,实行动态清零,确保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六)狠抓宣传培训。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解读消防法规、讲解防火知识、传授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方法。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火灾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通过实战演练,全员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工作安排:

(一)抓好动员部署(2025年3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省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省文物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研判火灾风险隐患,明确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认真排查隐患(2025年4月—5月)。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填写《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及时有效发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干预。

(三)有效落实整改(2025年6月—10月)。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将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各级文物、民宗和消防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组织检查,主要负责同志在专项行动期间带队督促隐患整改不少于2次。

(四)全面总结提升(2025年11月)。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