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规范电力市场结算管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结算细则》)意见。

《结算细则》适用于四川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的结算工作,包括电能量电费结算、辅助服务电费结算和容量电费结算。非现货结算试运行期按《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开展结算。
《结算细则》明确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新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其中,电力用户的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
(1)按照规则参与电力市场,签订和履行电力交易合同、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或电费结算协议等合同或协议。
(2)依法依规披露和提供支撑电力市场结算以及市场服务所需的相关数据。
(3)获取、查看结算依据及电费账单,按规定时间核对并确认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4)负责向电网企业提供用于资金收付的银行账户,按规定向电网企业支付或收取款项,完成电费收付。
(5)配合电网企业做好自身相关关口计量装置的改造、验收、现场检查、故障处理等工作。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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