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0-12 19:0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0月12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近日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条例》分为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管理、生产经营、种业创新、保障监督、附则,共七章、三十二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亮点为聚焦贯彻种业振兴部署,对林木种业发展作出系统性、前瞻性和保障性规定,强化林木种业振兴制度支撑;聚焦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优化服务保障措施;聚焦创新举措解决实际问题,包括细化明确许可证核发层级,有利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便利、快捷办证等。

四川作为全国林业大省、种业大省,高度重视林木种子工作,2009年制定了《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管理条例》施行16年来,其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历经三次修正修订,同时,市场环境、资源保护要求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林木种子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确保法制统一,促进林木种业发展,《管理条例》修改被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

《管理条例》修改后,强化了种质资源保护,新增了种业创新专章,突出了扶持保障政策措施。为更符合实际情况,将名称由《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改为了《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条例》定位于实施性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着力优化品种管理措施、夯实种业创新发展根基、完善种业扶持保障激励机制,为推进全省林木种业振兴、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洋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