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公共数据登记新规

2025-11-03 11:34:00   成都日报

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为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增进公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和认同,推动两项政策顺利落地落实,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举办了新闻媒体通气会。

公共数据资源,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的数据集合。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时产生的海量数据,比如企业注册信息,民政、医保、就业数据等。近年来,公共数据资源在支撑数字政府建设,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公共数据资源为何要登记?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登记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要素价值化的“前哨站”,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可用性、流通性,保护数据主体权益,《登记办法》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作出了全流程规定,为摸清我省公共数据资源家底、促进公共数据要素高效开发利用、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在“谁来登记”上,《登记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公共数据资源登记规范可控。《登记办法》明确省级统筹、市(州)协同的登记管理模式。明确由省大数据中心作为省级登记机构,负责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各市(州)数据管理部门指定本级登记机构。同时,为确保登记工作规范高效,明确由省大数据中心依托省数字政府项目建设全省统一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各市(州)登记机构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不再单独建设登记平台,有效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此外,《授权运营办法》以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为目标,对我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作出全面规范。一是精准回应公共数据运营现实需求,填补了我省公共数据运营制度空白,为全省各市(州)制定后续细则提供上位依据。二是明确我省公共数据授权层级和模式,规定省、市(州)分层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授权运营工作并确定本级实施机构,授权模式则明确以整体授权为主,未来确有需要可探索开展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三是明确授权运营工作关键环节,坚持“安全可控、价值释放”理念,确保公共数据开发可管可控,多维度筑牢数据安全防线,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四是切实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提出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收费机制。(记者 刘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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