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印发《推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若干措施》提出了培优做强市场主体、推动建造方式变革、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人才队伍培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等6方面共14项措施。
其中,针对市场主体,《若干措施》提出,一方面,扶持壮大骨干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另一方面,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在川央企、国企与民营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为推动建造方式变革,《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成都、绵阳、宜宾、达州、南充、德阳、自贡等地区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加快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建设,培育和发展智能建造产业链产品基地。

图据视觉中国网站
《若干措施》提出还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制度,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 80%,并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合理扩大建筑业企业合格抵押质押物范围,以建材、工程设备、在建工程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融资,以及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的项目、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等节能降碳领域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若干措施》还强调,将持续深化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点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