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金融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十六条措施

2025-11-18 23:42: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1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为赋能高水平打造全国“森林四库”建设示范省,近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三大关键领域出台十六条具体举措,构建全方位的金融支持体系。

具体有哪些内容?据介绍,《通知》提出,将自留山长期使用权分置的林地经营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等纳入可抵押林权范围,将用材林中的幼林、竹林、经果林、花卉、苗木等纳入抵押物范围。推广基于“林权抵押+信用评级”相结合的、可循环使用的普惠信贷产品,推广“林地流转合同+交易鉴证+保险”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

不仅如此,《通知》支持以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为主体,组建市场化、专业化的林权收储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新增的储备林项目,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执行优惠利率。开发适配经济林果生产周期的信贷产品,落实农林产品加工及小微市场主体普惠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林下产品的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全链条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林产品精深加工、林业机械制造、林业生物质能源等领域的专属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等的项目,在贷款利率、期限、宽限期、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分类支持。

记者了解到,《通知》还创新“森林保险+”模式,对投保主体给予贷款优先、服务优化以及额度利率等优惠。建立由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牵头的金融支持“天府森林四库”建设部门会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业企业专属画像模型和信贷产品。构建由林草、金监以及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风险联防联控体系。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洋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