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开征求《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截图
啥是“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所称“先使用”,指中小微企业经与科研单位明确约定,在未支付许可费的前提下,即可在约定期限和范围内使用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包括开展技术验证、产品开发、小批量试制、市场推广等活动。“后付费”,指中小微企业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达到合同约定的付费触发条件后,根据约定的计算方式和比例,向科研单位支付许可费用。
《操作指引》明晰了操作流程,包括成果筛选与披露──对接与签约──成果交付与转化──费用支付这4个环节。其中,明确中小微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对接,经充分沟通、平等协商,签订“先使用后付费”技术合同,当达到合同约定的付费触发条件时,中小微企业应向科研单位足额支付许可费,并鼓励成果完成人(团队)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收入分配。
为进一步提升积极性,《操作指引》还提出,在“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过程中,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单位利益损失,参与转化人员已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没有牟取不当利益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