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新版《目录》在2020年版基础上进行了更新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目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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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目录》涵盖了工程、采购、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经济资源(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社会事业资源配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集体资产产权和数据资源等八大类别。
通知要求,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动态调整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同时,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项目也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通知还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要坚持电子化发展方向,深化信息互联共享,着力优化平台服务,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