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平台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可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补贴对象
居住地为乐山市,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乐山市境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
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具体项目以“民政通”平台公布的清单为准。
补贴形式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月发放,当月发放、当月使用、次月失效。电子消费券可在“民政通”内具有“养老消费补贴”标识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使用。
补贴标准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全年最高补贴9600元。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
可通过“民政通”平台
提出评估申请
(支持亲属等协助代办)
评估结果符合条件后
即可领取消费券
来源: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