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西昌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经票决,
免去:
冼东齐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黄焜同志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万安民同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蒋华同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鹏飞同志市人民法院海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方勇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万安民同志为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蒙健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马平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鹏飞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何金华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张拉古同志为市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罗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安宁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华清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太和人民法庭副庭长;
吕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经久人民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