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⑤|档案如何规范收集管理及利用?四川这部条例明确了!

2026-04-10 11:50: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四川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9日正式施行。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全省档案系统如何贯彻实施?在4月1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这些问题都得到了明确。

《条例》共6章49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完善了档案工作机制,对档案主管部门、地方国家档案馆、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档案形成和保管单位职责进行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范,配置适宜档案安全保管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在规范档案收集管理方面,《条例》优化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范围,落实档案移交接收责任,规定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审核。明确档案馆通过特定形式收集档案的要求,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档案馆捐献、寄存或者转让档案。加强对专业档案的管理,明确地方国家档案馆的建设要求,规定地方国家档案馆的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时,《条例》细化了开放利用措施,为公众提供既规范又开放的档案利用环境。《条例》规定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明确档案优先利用的内容和方式,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捐献、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阅览、复制和摘录等形式优先利用该档案。规定地方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档案资政服务,通过专题档案汇编、档案资政报告等方式,提供档案信息与决策参考,明确建立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制度。

此外,在体现历史文化特色方面,《条例》总结与提炼近年来我省在红色档案、地方特色档案等保护和开发工作中积累的成熟实践经验,将其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明确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共享,以及发挥红色档案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中的重要作用。

《四川省档案条例》将于第19个国际档案日正式施行。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陈念芜表示,接下来,全省档案系统将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档案条例》,全面开展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档案“收管存用”全过程管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围绕红色档案、文化遗产档案、四川特色档案等珍贵档案的活化利用,推出更多档案文化精品,加快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查档用档需求。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许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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