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一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2026-04-17 11:18: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目前,四川大力推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广大企业员工善于发现、敢于报告事故隐患,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公布4起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3月20日,四川袋兜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现场停放的叉车存在未拉手刹、钥匙未拔出的安全隐患。公司此前已通过安全培训明确:未拉手刹、未拔钥匙属于违规操作,未拔钥匙可能导致无证人员因好奇擅自启动叉车,缺乏专业技能易引发碰撞、货物倾覆等事故,直接威胁人员安全、造成财产损失。该员工发现隐患后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公司随即进行了整改,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给予该员工100元奖励。

案例二

2026年2月,德阳市中江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中江县某烟花爆竹经营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按照相关程序,德阳市中江县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了核查。经查,该经营部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了其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限量,举报内容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德阳市中江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中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德阳市中江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4月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3000元。

案例三

2026年1月,自贡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木工作业人员赵某勇发现某房地产项目二期7号楼一层配电箱地线脱落,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遂即拍照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立即安排管理人员对检举问题进行复核,确认问题后第一时间安排临电工作人员前去整改。公司按照项目部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对报告该隐患的员工进行了100元奖励。

案例四

2026年2月,自贡市沿滩区某新能源公司某员工发现成型区域工字钢上的设施配件放置不规范,存在掉落致人受伤甚至死亡的风险。该员工遂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了相关情况,该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消除了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报告该隐患的员工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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