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四川省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
《征求意见稿》对燃气事故分级,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城镇燃气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燃气事故,由省级层面组织应对;初判发生较大和一般燃气事故,分别由事发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指挥应对。
《征求意见稿》提出,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在接到报警后及时抵达现场,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组织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和工作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及燃气管理部门报告,提出支援需求,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全力协助做好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燃气事故发生后,相关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调集资源,开展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视情况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疏散警戒。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避免出现恐慌情绪引起的秩序混乱。根据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核心处置区、安全警戒区和外围管控区,并设置出入口和边界警示标志,实施封闭和管控;根据事发地周边道路情况,规划疏散避险、医疗转运、应急队伍和物资运输路线,实施交通疏导和管制,保证应急线路通畅无阻。
抢险救援。在严格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开展设备设施堵漏、隔离、降温、关停、放散、置换、火灾扑救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区域燃气、供排水及电力管线设施的监测、抢修和保护。
医疗救治。迅速调集事发地医疗机构力量,对燃气事故中的伤员、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受伤人员和避难场所中身体不适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援,统计并报送人员救治情况。
应急保供。协调应急资源调配,落实应急保供措施,必要时,由事发地能源管理、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统筹调度储气资源,充分发挥其突发情况下的运行调节能力。指导属地和燃气企业开展应急保供。
应急监测。监测事发地道路、建筑物沉降情况,分析事故现场有毒气体及周边大气质量浓度,当存在次生、衍生事故风险时,迅速通知应急管理部门;对接气象部门监测事发地风速、降雨量等气象信息,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同时,各级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视情况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交通管控等原因,需要移动拆除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意见反馈渠道:
征求时间为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建议,请将《征求意见表》(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电子邮箱srzzbgs@163.com。
点击下载: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