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5月1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

据介绍,《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已历经三次修订或修正。在此基础上,四川省推动成都等11个市(州)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并针对老鹰水库、华强沟水库等特定饮用水水源实施专门立法。同时,制定《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健全了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的全生命周期决策程序。由此,四川成为全国首个形成“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保护体系,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省份。
截至去年12月,四川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效。其中,保护区划定与管理基本完成,全省2492个水源地全部划定保护区(覆盖率100%),300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连续6年100%达标,规范化建设也全部完成;农村水源水质稳步提升,通过优化布局,乡镇水源地总数从2019年的2438个优化整合至2192个,水质达标率从93.60%提升至99.60%。同时,已有2185个农村水源地完成了标识标牌设置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
为何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会上提到,全省249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理和地质情况复杂,仅靠日常监管难以全面覆盖和深入发现所有问题;农村县级和乡镇水源地多达21922436个,水质达标率(99.60%)仍有提升空间。如何平衡城乡发展、补齐农村水源地管理短板,是需要系统应对的挑战。
本次检查重点有哪些?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相关配套政策、标准制定等情况;二是条例法定职责落实情况;三是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情况;四是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情况;五是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六是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此外,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将采取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时间为今年5月下旬,实地检查将分2个小组,分别赴成都市、德阳市、遂宁市、资阳市开展实地检查。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