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5月25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等6个四川法庭入选。
决定强调,希望被命名的人民法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辐射带动全国人民法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各地区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争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锋模范,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川入选名单:
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
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人民法庭
汉源县人民法院九襄人民法庭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漳扎人民法庭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许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