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新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2026-05-25 23:11: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5月25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联合印发《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规是在2022年旧版实施办法基础上,结合前期政策落地成效、企业诉求及全省研发投入提升工作要求全面修订完善。新办法在补助门槛、计算方式、数据审核等方面作出重要调整,力求让更多企业“够得着、算得清、拿得到”研发补助资金。《办法》共7章,自2026年6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办法》中,将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的最低要求由原来“不低于5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300万元”并取消了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或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的要求

这一调整意味着更多中小型科技企业有望进入补助范围。有效破除了营收、估值等规模壁垒,让处于成长期、深耕技术研发但尚未形成大规模营收的创新企业,也能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大幅拓宽了政策受益覆盖面,充分释放四川扶持实体经济、鼓励科创研发的鲜明导向。

相较于旧版办法采用的“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且补助比例需依托省级财政预算动态确定、企业难以提前预判的模式,新政策改为以“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基数,分档给予固定金额补助,研发投入增量越高,补助上限越高(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使补助标准更加清晰、可预期。

根据《办法》,四川将按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划分四个档次,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阶梯式固定补助,研发投入增量越高,可申领的补助额度上限越高,单项企业最高补助可达300万元。新规让企业可精准测算研发投入回报,政策红利清晰直观、可预期性大幅增强。

同时,新政策明确,企业研发投入增量以“税务部门加计扣除数据”和“统计部门研发投入数据”两者中较小的为准,解决了原政策中未明确数据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增强了审核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在审核流程上,新政策资质复核环节中,将原来由省发展改革委复核失信名单、生态环境厅复核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等职责,调整为省大数据中心复核失信名单、生态环境厅复核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等,部门分工和复核内容有所变化,强化审核流程的针对性和合规性。

此外,新政策将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作为必要条件,不再接受“未向统计部门报送研发活动数据的情况说明”,提高了统计数据的全覆盖要求,强化了统计合规性。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四点条件:一是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2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二是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是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300万元。四是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近三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环保警示或不良企业。

据悉,新版《办法》共七章,系统明确了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受理流程、材料规范、经费使用等全链条内容。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王梓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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