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施行!阿坝州出台专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

2026-07-10 22:26: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10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7月15日正式施行,直击低价游、强制购物、标价混乱、导游违规等旅游市场痛点,用地方专项立法全方位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阿坝州拥有3处世界自然遗产、4个5A级景区,2025年,全州A级旅游景区实现接待游客4549.6万人次,不少群众靠经营酒店民宿、售卖特产、从事向导工作等端稳了“旅游饭碗”,旅游业已成为全州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富民幸福产业。

“不合理低价游、诱导强制消费、纠纷处置不及时等问题的存在,都会损害‘好客阿坝’的金字招牌,辜负游客千里奔赴的信任。”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强介绍,随着全域旅游纵深推进,自驾游、徒步游、露营游、网络旅拍等新业态快速兴起,传统监管服务模式已不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立法从来不是为了约束,而是以法治刚性守护好客温度,让每位远道而来的朋友都能放下顾虑、安心赏景,在阿坝留下舒心暖心的旅行记忆。”

据介绍,条例立法工作自2025年2月启动,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专班耗时10个月深入各县市实地调研,依托座谈会、专家研讨、官方媒体、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集游客、经营者、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累计收集意见建议287条,并将合理建议纳入法规条文。条例严格遵循《四川省旅游条例》等上位法,立法程序严谨规范。

《条例》注重“小切口”立法,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精准聚焦游客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一是为游客量身定制“权利清单”,明确自主选择、知情告知、公平交易、民俗尊重、便利优惠、安全保障、损害赔偿等法定权利,对应具体场景,形成权益“明白卡”。二是精准划定“行为红线”,严禁不合理低价游,严打诱导、胁迫购物等行为,堵住违规漏洞。三是双向凝聚“文明共识”,既要求游客遵守公序良俗、尊重当地风俗、爱护生态、不得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也要求经营者诚信经营,构建主客共享的良性氛围。四是打通“维权通道”,用近四分之一的条款构建“快响应、快处置、强惩戒”体系,建立多元调解机制,将严重违法失信的经营者和从业者列入旅游市场失信名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针对《条例》中明码标价、产品质量等相关条款,阿坝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敏表示,将开展涉旅消费价格与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景区餐饮、民宿、特产商铺等业态,规范明码标价,严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实施分层分类审慎监管,对严重侵权者依法从严惩处并曝光典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整改不力者纳入失信名单,实施限流、平台下架等刚性措施;依托12315、12345热线和景区维权服务站,畅通消费纠纷快处通道。

针对导游执业不规范、旅行社合同履约不到位等游客投诉热点、市场治理重点问题,会上,阿坝州文广旅局副局长何志芬表示,文化和旅游部门将重点抓好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在制度设计上,明确旅行社必须签订规范书面合同,对自费项目和购物安排以醒目方式告知;针对擅自变更行程、诱导胁迫购物等行为逐项设定禁则。在落地执行上,紧抓6月1日《条例》发布至7月15日施行的窗口期开展全覆盖宣贯培训;施行后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并将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旅游市场失信名单实施跨区域联合惩戒。

在推动《条例》贯彻执行方面,阿坝州司法局副局长何成良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将从普法责任制落实、涉旅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和维权救济渠道四方面发力。将《条例》学习宣传融入涉旅工作全过程,每年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数字化监管;在重点县(市)建设智慧司法云平台,增设景区、县乡法律服务窗口,畅通“12348”热线;建立涉旅行政复议“立收即审”和“快审快办”机制,坚持调解优先、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长浩 阿坝州委宣传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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