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营造爱鸟护鸟浓厚氛围,护航鸟类繁育生息,四川高院选取并发布3件鸟类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四川法院切实增强保护野生鸟类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精准高效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危害鸟类多样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鸟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例一人民法院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的犯罪行为进行“全环节、全链条”打击,被告人最高获刑四年,有力震慑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行为。
案例二被告人使用枪支等禁用工具猎捕红腹角雉等珍稀鸟类,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专家陪审员”制度,从物种鉴定、生态价值评估等专业角度为案件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案例三被告人使用猎枪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老鹰并进行烹食,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通过案件审理,教育警示公众树立爱鸟护鸟意识,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行为,保护鸟类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四川法院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鸟类栖息地和迁飞通道,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人鸟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许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