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5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制定了《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8月15日—21日。据悉,征求意见稿包含新能源车型产销奖励和强链稳链补链奖励两类项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6月15日印发的《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不再执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撑新能源车型产销奖励,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新能源车型(含二类底盘)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综合考虑车型、车价和产销量,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以单个车型上年产销量为基数计算次年奖励金额(重点领域除外),单个车辆不重复享受奖励。申报条件上,已进入《国家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整车企业(不含改装车企)和新能源车型,以及已实现投产上市销售并已通过车型评审的新能源车型可以申报。
强链稳链补链奖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零部件供应商出具订单、应付账款等供应链金融融资凭证,年融资总额达到5亿元的,给予整车或零部件总成企业2‰、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采购符合条件的“三电系统”、年采购额达到5000万元的整车企业(关联企业除外),每增加500万元采购额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以该企业上年采购总额为基数计算次年奖励金额。
当前,成都市汽车产业加速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成都市汽车产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今年上半年,全市汽车产量产值同比分别增长27.4%、23.9%,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产值同比分别增长352%、129%。(记者 吴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