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遂宁为4.3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2021-07-08 09:40:00   遂宁发布

今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2021年全市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中,继续将“为4.3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纳入其中。生活费补助怎样发放?学校又如何落实此项政策?近日,记者走访了遂宁市龙凤实验学校。

小宇是该校初一一班的寄宿生,家住龙凤镇彰德桥村,家里有个残疾哥哥,一家的经济来源全靠父母在家务农,日子过得十分拮据。今年春季开学后,学校根据上级的相关补助政策,将其纳入资助对象。

同样享受到了该项好政策的还有学校五年级学生婷婷。11岁的她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剩奶奶一人,但奶奶身体不好,家里的经济负担也十分沉重。学校在了解到她家的情况后,经过调查核实,将其纳入到资助对象中。为了使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得到国家的资助,做到应享尽享,杜绝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学校通过“三级审查”模式确定贫困学生。

“首先由学生家长填写《贫困生认定申请表》,其次由班主任老师通过电话了解、下村家访和周边询问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并向年级组建议。经过年级组审核、学校核实,最后通过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贫困学生。”遂宁市龙凤实验学校副校长魏勇告诉记者,贫困学生确定后,再由家长填写《教育资助申请表》,交学校再进行审查、公示,报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最后将生活补助通过学生“一卡通”进行发放。

记者从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文件规定,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特教)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特教)625元/生/年

魏勇进一步向记者介绍,教育资助金下发后,学校相关人员还要追问贫困学生家长补助金是否到账,对没有到账的,再校准资料上报教体局相关人员,直到每位贫困学生享受到教育资助为止。

截至目前,遂宁市龙凤实验学校已完成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资助寄宿生130人、非寄宿生151人,共发放资助金119062.5元。

记者从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为4.3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计划安排资金3820万元。截至今年6月,上级部门已下达资金3895.37万元,资金拨付1599.249万元,目标人数完成率82.04%,资金拨付率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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