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近日,泸州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5个部门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80万元,并将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
根据通知,各区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属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围绕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