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9月1日),《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也是四川省首部地方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该条例共分为十个章节,从规划与建设管理、村容村貌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文明乡风建设等多方面,规范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手段、覆盖范围、推进办法和处罚措施等,明确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有法可依。
据了解,该《条例》于2021年7月6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通过,2021年7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