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获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建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简称《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截图
根据《通知》,入库范围包括企业围绕生产线整体升级、“智改数转”、环保技改、安全技改等实施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或者企业实施的“设备换设备”、单点更新、维修检修改造等“微技改”。其中,新开工项目(包括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前期工作成熟项目等未开工项目)要求在年内开工,竣工项目要求年内新竣工项目。
《通知》要求,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及时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产业园区、科研单位等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入库工作,确保所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入库。
入库条件:
(一)项目在我省实施,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其中,在建和竣工项目要求前期手续完备合规。
(三)项目承担单位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