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四川出台28条措施扩大开放促进投资

2017-06-05 19:16:44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推动我省新一轮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努力走在西部全面开发开放最前列,全面建设内陆开放战略高地,打造西部投资首选地。今日,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了五大方面28条具体措施,涉及扩大开放领域、强化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促进投资便利化、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

扩大外商投资鼓励范围 增加石墨、智能机器人等产业    

《意见》提出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扩大外商投资鼓励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在川投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四川部分中增加石墨的高端应用和精深加工,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及制造,环保设备制造及解决方案应用,TFT—LCD、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卫生咨询、健康管理等医疗信息服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中心建设等产业。

加强用地保障 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在用地政策上,《意见》提出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省级重点推进项目所需用地计划省级配套70%、地方配套30%。对于符合产业规划的重大生产性引进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产业用地可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类别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差别化年期出让等供应措施。对外来资本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可使用划拨土地的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供应土地。

高层次人才可在抵达成都口岸后直接申请落地签证入境

《意见》提出,对来川从事投资、创新创业或商业贸易考察的外国人以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在抵达成都口岸后直接申请落地签证入境。重大外资项目的外方代表、外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可申请5年以内长期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签发3—5年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建立完善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身份转换机制,为外籍投资、创新创业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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