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获批

2017-07-17 10:30:17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成都市温江区、德阳市罗江县、德阳市广汉市、内江市隆昌县、宜宾市南溪区五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乐山市岷江任家坝和青衣江堰板电站和阿坝州黑水县哈姆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批复,成都市温江区金强寿安水厂天师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设在温江区寿安镇江安河天师堰右岸。德阳市罗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位于金山镇大井村6组。德阳市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设在广汉市新平镇三星堆水厂的22口虹吸井和2口深井。内江市隆昌县古宇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设在隆昌县古宇湖水库东北岸林海山庄南侧、距离湖岸边约60米处的湖心。宜宾市南溪区涪溪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设在长江干流左侧涪溪口,即黄沙河与长江汇入口上游约400米处。

此外,省政府原则同意撤销乐山市岷江任家坝和青衣江堰板电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阿坝州黑水县哈姆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批复要求,成都市、德阳市、内江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尽快依法编制并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加大资金项目投入,严格落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健全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环境管理体系,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要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划定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撤销岷江任家坝和青衣江堰板电站、黑水县哈姆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乐山市、阿坝州人民政府要确保城市饮用水正常供应,水质和水量等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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