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明知法院判决的赔偿义务且具有履行能力,却不断更换经营地点逃避履行,今(17)日,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丛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理一起“老赖”余某拒绝执行的案子,经审理,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因工伤致残起诉 老板却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余某在郫都区团结镇开办有一家楼梯厂,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2年9月,余某雇请申请人潘某为其工作,从事刨木工等工作。在工作中,潘某不幸被机器绞伤,经法医学鉴定中心认定,潘某所受伤残为六级伤残。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潘某向郫都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11月,郫都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余某赔偿潘某各项费用共计24万余元。因余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潘某于201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逃避赔偿责任 老赖不停“躲猫猫”
为逃避赔偿责任,余某不断更换其经营的楼梯经营部办公地点。经过多方查找,郫都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终于在青白江区某建材市场找到了余某新开的经营部,并将其财产查封。
由于余某具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能力,但仍拒不履行且态度极为恶劣,给申请人潘某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为此,郫都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2月16日对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3月1日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得知自己将被法律严惩后,余某终于认识到规避执行的严重性,在开庭前积极主动与潘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35000元。鉴于余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郫都法院对其进行了依法判处。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