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你:今后预算审查前将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11-10 08:14:58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1月9日,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印发相关机构实施。而本次《意见》中,对于如何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凸显了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发挥了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

《意见》提出了什么?

《意见》从做好预算草案预先通报、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开展审前调研、夯实预算预先审查、完善代表联络员制度、发挥代表及专委会在预算初审中的作用、健全代表服务平台、构建公开征求预算编制意见的工作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做出了哪些调整?

《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中,其中一部分是对我省已有的有效做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另一部分系本次新增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我省已有的三项独创性措施:一是预算草案提前印送各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建议;二是开展预算专题调研时邀请相关专门委员会、部分人大代表或者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三是预算审查前组织召开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会议集中征求意见建议。

本次新增的两项独创性措施:一是省人民政府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1至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时,应当一并报告下年度财政预算编制的初步考虑;二是在财经委初审预算草案时,省财政厅应当一并报告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当年执行情况和下年预算初步考虑;每年4月底前,财政厅应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上年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情况。

本次新增的四项借鉴性措施:参照全国人大及部分省市人大的规定,新增了如下主要措施:一是预算工委应当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政策、预算改革、预算审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到会听取意见建议;二是通过四川人大网、省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等媒介发布公告,就预算编制及审查工作广泛征求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三是通过书面函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部分省人大代表、市州人大、有关省级部门及政策利益相关方代表等的意见建议;四是督促财政厅建立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在预算草案编制中、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扩大预算信息公开。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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