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
关于拟新建
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公示期为
2025年2月12日至2月19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截图)
据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于2024年11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拟认定4家左右。
2024年12月17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实验室评审论证工作,考虑此次参评实验室水平高、竞争大,经双方商议,拟认定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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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关于组织申报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2024年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重点支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生命健康、智慧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卫星网络、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6G)、量子科技、太赫兹、元宇宙、深空深地、未来交通、生物芯片、先进核能等领域。
其中明确,实验室依托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川渝两省市的独立法人机构,由川渝两省市各一家单位牵头,至少依托一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组建,共建单位一般不超过6个。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应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
其中规定,实验室需具备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科研任务的能力,固定研究人员100人以上。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科研仪器总值不少于5000万元。
此外,牵头单位为高等院校的,原则上在所属学科领域应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牵头单位为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原则上应具有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条件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