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自然资源督察实施办法》经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有关情况
推动《实施办法》贯彻实施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01
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围绕加强耕地保护、统筹国土空间体系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能源资源安全、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自然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严起来实起来,采取了一系列“长牙齿”的硬举措保护自然资源。自然资源部坚持“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督察职责定位要求,聚焦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持续开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
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将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要求、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作为规范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重要抓手。
在自然资源管理全面趋紧从严的大背景下,夯实开展市级督察的法律基础,将全市督察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树立督察权威、发挥利剑作用,才能更好督促区(市)县政府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02
历史沿革
2006年
全面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建立了城乡规划督察专员制度,通过派驻督察专员,监督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乡规划决策部署情况等,积累了工作经验,取得了较好成效。
2023年
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行“管行业必须管耕地保护、管项目必须管依法用地”的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行业部门各司其职。
同年
建立“1193”耕地保护工作体系,充分借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原国家土地督察、原城乡规划督察的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业务框架和工作体系,及时发现并制止、督促整改了一大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在切实规范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为广泛的思想共识和较为明显的工作效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将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
03
制定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
明确“省、市(州)人民政府授权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察,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明确“市(州)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为建立市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提供了基本依据。
04
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6章,26条
▼
市政府授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进行自然资源督察。
明确督察内容包括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和省市相关重大决策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及国家、省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事项。
市政府加强对督察工作的领导,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规范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程序
根据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计划外可根据市政府安排开展专项督察。
市政府向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派驻督察员开展日常督察,明确督察员聘任程序和条件。
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应当发送督察通知书,规范通知书内容和督察组人员组成,明确督察人员回避制度和纪律要求。
明确被督察地方的配合义务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督察措施。
规定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与被督察地方进行书面核实,督察结束后形成督察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被督察地方应当按照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建立督察问题整改核销制度,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采取通报、约谈和建议有权机关追责问责等措施督促整改。
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贯通协作,将督察意见书、督察督办函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抄送有关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向市政府报送督察工作整体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05
亮点和特色
《实施办法》的制定秉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敢于碰硬、精准督察,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理念,着力推动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市级自然资源督察业务体系,逐步实现自然资源一体化、全要素、常态化督察。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
▼
探索创新了市级自然资源督察的法治实践。《实施办法》是副省级城市中首部关于市级自然资源督察的制度,是成都市全面实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牢牢扛起政治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自然资源安全底线的政治担当和鲜明态度。
打造形成了多方协作的联动体系。围绕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市县上下联动的督察工作机制,自然资源、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动真碰硬充分发挥督察“利剑”“前哨”作用。聚焦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及时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建议,在前端进行预警纠正,避免出现典型重点问题。同时,不断深化督察实践,夯实区(市)县政府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共同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