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四川5个省级新区,意见征求中!

2026-03-02 16:1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规范省级新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四川省省级新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截图

《管理办法》重点用于支持成都东部新区、绵阳科技城新区、南充临江新区、宜宾三江新区和川渝高竹新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覆盖了省政府批复设立的全部5个新区。

《管理办法》对支持方向进行了优化细化,主要用于提升省级新区产业承载和科技创新能力,重点支持方向包括:

1.服务重大产业和科技创新项目落地的道路、厂房、物流仓储、供能、供排水设施等配套项目。

2.省委、省政府确定需省预算内投资安排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同时明确,单个项目安排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45%,且不超过2亿元。

《管理办法》提出,与直接安排到具体项目的方式相适应,投资计划申报程序为:项目单位向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经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复审并出具意见后,由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汇总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统筹确定本专项投资安排,向新区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转下达到项目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由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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