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3月24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开征求《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财政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拟在四川省科技计划中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给予补助。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截图
《征求意见稿》明确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财政奖补申报条件。补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报周期内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送企业研发年报的企业。
(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均为诚信或良好(未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按规定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四)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研发投入增量不低于200万元。

图据视觉中国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一)对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资金。
(二)对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资金。
(三)对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资金。
(四)对研发费用同比增量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资金。
同时,鼓励市(州)加大财政投入,联动开展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对实际补助金额未达到上述最高标准的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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